这个人让我们自相残杀,应该是犯了法,我把他打倒了,我能杀他吗?
正当无数个疑问在我脑海当中盘旋的时候,那个看起来格外骇人的女人走上前去,从我手中不动声色地拿过了棍子。
“……干啥?”
她未曾回话,只是将棍子在手中拨弄了一下,随后冲着裁判直直撇了过去。
我没料到这女人的力量出乎意料的大,看似不起眼的一撇,棍子却如同长枪一样刺穿了对方的胸口。
戴着白色虎头的裁判在地上猛烈抽动了一下,低声咳嗽了几声,没几秒,整个人直挺挺地死了。
“我操?!”我吓得后退一步,“你杀人?”
女人没理我,只是盯着地上的死尸,好像在确认对方是不是真的断气了。
我觉得不太对,立刻回头对众人说道:“……你们都瞅着了吧?人不是我杀的啊。”
虽然事情有些出乎预料,棍子上也有我的指纹,但这一次有人证,他们会证明我是无辜的。
“卫国……”一个队友愣愣地看着我,“你……为什么要裁判的命……?”
啥?
我要了裁判的命?
这些人咋了?
要他命的人是那个女人,不是我。
我只是抢到了凶器并且击打了对方头部一次,让对方暂时失去行动,这叫正当防卫,看来有人比我还不懂法。
那些所谓的队友和之前酒桌上认识的狐朋狗友似乎没有什么区别,在那裁判死掉之后,他们像是怕担责任,找了个借口便匆匆溜了 。
没多久的功夫,那个骇人的女人也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影,这屋里只剩下了我和那具破马张飞的死尸。
这到底是咋了呢?
那些队友在这种情况下居然选择迅速离开,而不是帮我作证吗?
他们是靠我一身蛮劲才能从「面试房间」里出来的,现在离了我,他们准备怎么出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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