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未羊遇到唐云,无疑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。
唐云能与曹未羊相知相交,又何尝不是他的福气。
老曹不是传统的谋士,传统的谋士不会上中下三策。
老曹也不是贾诩那样的毒士,毒士不会悲天悯人。
全才,也只能用全才来形容曹未羊了。
他可以稳,稳如老…稳如泰山。
他可以险,险的令人提心吊胆。
曹未羊最大的特点就是随机应变,便是总能够在不确定中,将计划不断确定,让事情的走向按照自己的计划来进行。
曹未羊所率领的一万人,五千汉军,五千鹰驯部族人,这两方联军,也无疑是三路人马最团结,最齐心的。
汉军,知道曹未羊是义父他老人家的第一谋士,唯一谋士。
鹰驯部,那就更别说了,和老曹在一起生活那么多年,和两位首领都亲如家人。
夜色正浓,曹未羊背着双手,望着远处冲天的火光,目光幽深。
五千汉军就站在老曹的身后,两侧是三千鹰驯部族人,剩下那两千人,陆陆续续的归队了。
“曹先生。”
身旁的牛犇吞咽了一口口水:“你怎么知晓珑部要暗害咱们?”
“不心藏祸心,为何几把火便能将整个寨子付之一炬。”
“是,我知晓寨子中藏满了树油,可放火前不知晓啊,这不是放了火才见到了吗。”
“看风向,看地势,看珑部族人无一背弓。”
说罢,曹未羊没有过多解释,扭过头。
“继续行军,平谶部。”
老头很铁血,很冷酷,也让牛犇很是莫名其妙。
不过这一次牛犇没那么多问题了,没有像之前那般,不断询问为什么要烧了珑部。
珑部、谶部,两个都是小规模部落,族人也不过是两千多不到三千的样子。
这两个部落属于是夹缝中生存,今天跟着璃部眉来眼去,明天跟着蝮部混。
根据之前打探的情报来看,这两个部落说会追随璃部,并加入联军,同时提供任何支持。
说白了,就是友军。
然而曹未羊到了地方后,一边和珑部的使者交流,一边观察着远处的珑部寨子,一炷香后,下令了,两道命令。
第一道命令,将珑部使者砍了。
第二道命令,将珑部聚居地烧了。
可以理解为,痛击友军!